河南省安徽商会
豫徽商字〔2019〕04号
关于加强对商会会费及
会长办公会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的通知
各位会长、理事、会员:
经2019年2月17日第三次常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对会费收缴、会员退会程序、会长办公会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会费及退会程序
1、文件下发之日起,新入会常务理事会费每届1.5万元、理事每届1万元、会员每届2000元;
2、因工作调动等原因,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退会,自退会批准之日起,只退回本届剩余时间段会费。会员会费不再退还;
3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退会由分管常务副会长审批;会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退会由副会长(组长)审批;
4、文件下达之日前的老会员按原规定执行。
二、会长办公会有关规定
1、会长办公会和常务会长办公会凡迟到的乐捐200元;
2、会长办公会一年中允许请假一次,从第二次请假起每次乐捐500元;常务会长办公会一年中允许请假二次,从第三次请假起每次乐捐1000元;
3、乐捐款用于年底的年会费用支出。
河南省安徽商会
2019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