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
党发〔2018〕01号
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
关于同意成立
河南省安徽商会
河南省安徽商会淮北分会:
你单位于6月21日报来的《关于成立淮北分会党支部的申请》已收悉。
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(中组发[2000]14号),经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研究,决定批准成立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淮北分会支部委员会。
一、淮北分会党支部设书记一名,任命李淮担任党支部书记。
二、同意席博担任党支部副书记。
三、同意叶亚楠、黄超华担任支部委员。
特此批复。
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
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