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安徽商会
豫徽商字〔2018〕01号
关于评选表彰
优秀会员、优秀会员企业、优组会员组的通知
各位会员:
2017年已经过去,在全体会员团结努力下,商会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,涌现出了一大批积极参与商会建设、无私奉献的优秀会员、优秀企业、优秀会员组。为了发挥榜样作用,增进激励机制,按常务会长办公会研究意见,今年继续在会员中开展评优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时间:2018年元月3日—元月13日
二、参选对象:全体会员、全体会员企业、全体会员小组
三、评选条件:
(一)优秀会员:
1、自觉履行会员义务,按时交纳会费;
2、热爱商会,关心商会发展,热心商会工作,对商会发展建设积极建言献策;
3、积极参加商会组织和举办的各类活动;维护商会团结,执行商会决议;为商会各项活动积极提供赞助或协助;
4、积极发展会员,积极参加本小组活动,参与会员之间的经济合作;
5、社会责任感强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积极帮助有困难的会员和老乡。
(二)优秀会员企业
1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诚实守信经营,有较强的创新能力;
2、为当地经济发展、财政收入有较大贡献;
3、有社会责任感,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突出表现;
4、在行业或市场有一定影响力;
5、关心支持商会工作。对本组活动积极参与、会员发展较快、经济合作效果明显。
(三)优秀会员组
1、对《会长联系会员制度》积极推进实施;
2、积极开展本组会员的走访、互助和经济合作;
3、小组机构设置、规章制度、人员分工较为完善;
4、本组会员发展较快,组长、副组长、联络员认真负责;
5、积极参与社会和商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,有突出事例。
四、评选方法:
1、自我推荐。认为符合相关条件,递交推荐材料;
2、会员组推荐。会员组在各项活动和交流互动中,了解到符合相关条件的,以会员组名义向秘书处推荐;
3、秘书处搜集资料,征求意见。报常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。
五、表彰办法
1、在2017年年会上进行公开表彰,颁发奖牌、荣誉证书;
2、在商会会刊和商会网站、微信公共平台及其他宣传平台上刊登表彰决定。
商会秘书处
2018年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