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
党发〔2017〕2号
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
关于成立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阜阳
太和分会支部委员会的批复
河南省安徽商会阜阳太和分会:
你单位于2017年3月22日报来的《关于成立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阜阳太和分会支部委员会的申请》收悉。
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(中组发[2000] 14号),经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研究,决定批准成立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阜阳太和分会支部委员会。
经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研究,决定设党支部书记一名,任命李振为党支部书记。
特此批复!
中共河南省安徽商会委员会
2017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