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徽商字(2011)7号
关于开展2011年度徽商系列评选和表彰的通知
各地徽商商会(安徽商会)、徽商企业和有关单位:
徽商系列评选已举办了6届,得到了广大徽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,提高了徽商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为进一步打造徽商品牌,扩大徽商的影响力,今年在“第七届国际徽商精英年会”上,拟继续组织开展徽商系列评选和表彰活动。《2011年度徽商系列评选表彰办法》已在大连会长会议和通过其他方式等广泛征求了各地的意见,现印发给你们,请踊跃参与,认真组织,共同把今年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办得更好。
请各地将参评材料于
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。
特此通知。
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
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
2011年度徽商系列评选表彰办法
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
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
2011年,是“十二五规划”开局之年,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。为表彰广大徽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作的杰出贡献,经研究决定,开展2011年度徽商系列评选表彰活动。
一、评选目的和意义
2011年度拟组织开展“中华百名优秀徽商”、“先进徽商商会”等系列徽商评选活动。(优秀秘书长评选拟在明年秘书长工作会议上进行)本活动旨在进一步扩大徽商知名度和影响力,推动异地徽商社团组织强化服务功能,促进徽商企业健康发展,为共同实现“十二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二、参加评选范围
1、全国徽商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者;
2、各异地徽商商会。
三、参加评选条件
(一)“中华百名优秀徽商”评选条件
1、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。年度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,或是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。
2、在发展当地经济、促进社会稳定、积极回馈社会、解决就业问题、热心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。企业员工数量在100人以上。2010-2011年向社会捐赠不少于10万元。在当地徽商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。
3、在当地、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。
4、诚实守信、依法经营,个人及企业无不良纪录。
(二)“先进徽商商会”评选条件
1、商会组织成立一年以上,受到广大会员的一致好评。
2、商会凝聚力强,商会领导班子和广大会员企业团结合作,且取得明显实效。在2010-2011年,受到了当地政府的表彰。
3、商会在外部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、兄弟商会联系,内部则能团结互助,形成合力,为会员企业的发展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。
4、商会在促进会员企业回乡投资发展方面成绩明显。在2010-2011年商会会员企业回乡投资情况。
5、商会能组织会员开展各种有益活动。
四、参加评选办法
1、“中华百名优秀徽商”由各地徽商自愿报名参加。
(1)、各异地徽商均可向当地徽商社团组织报名参评。每个异地徽商社团经认真初审后,推荐“中华百名优秀徽商”候选人,每个商会不超过2名。
(2)、当地没有商会,可直接向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报名。
(3)、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的会员单位可直接将材料报协会秘书处。
(4)、安徽省内优秀徽商评选活动,委托安徽省企业联合会负责组织推荐。
(5)、申报“中华百名优秀徽商”的徽商,请认真填写相关“评定申报表”(见附件)。参评个人须附电子版彩色照片2张(1张工作照,1张生活照)。材料及照片请于
(6)、评选办公室按照“中华百名优秀徽商”申报徽商企业的年度销售进行排序。
2、“先进徽商商会 ”由各异地徽商(安徽)商会自愿填写材料申报参评。为使“先进徽商商会”评选活动公证、公开、透明,决定设立2011年度“先进徽商商会”评选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评委会”)。
(1)“先进徽商商会”评选由“评委会”成员采取票选的方式进行。
(2)“评委会”由“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”、“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”联合自愿报名参评的兄弟徽商商会共同组成;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、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领导担任主任和副主任委员,凡参评的徽商商会会长担任委员。
(3)“评委会”设立办公室,在“评委会”领导下,承办具体评选工作,办公室设在“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”秘书处。办公室主任由“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”秘书长担任。
(4)自愿参评的徽商商会请按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,各自向“评委会”办公室报送申评材料。
(5)“评委会”办公室收到各徽商商会报送的申评材料后,即制作选票,连同申评材料发送“评委会”全体成员,按“评委会”成员一人一票的原则,公推评定“先进徽商商会”。投票方式可采取书面方式进行。
(6)、“先进徽商商会”评选步骤和时间按排:
3、本次评选和表彰活动,不收费用。
五、评选结果公布
1、 “2011中华百名优秀徽商”、“先进徽商商会”名单,将在2011年12月召开的“第七届国际徽商精英年会”上公布,举行颁奖仪式,并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2、入选名单将在有关媒体公告,并出专辑《天下徽商》予以宣传。
附件1:“中华百名优秀徽商”申报表